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0571-86871559
This text is replaced by the Flash movie.
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盛泰名都中心1911室
电 话:0571-86871559
传 真:0571-86871559
手 机:15382389255/18868435798 张会计
Q Q:584802126 微信15382389255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每日一问:人人有份的福利费是否免征个税?
浏览次数:525 日期:2019/5/30

 

下沙代理记账


单位发放人人有份的福利费是否免征个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8〕155号)第二条规定,下列收入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一)从超出国家规定的比例或基数计提的福利费、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各种补贴、补助; 

(二)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 

(三)单位为个人购买汽车、住房、电子计算机等不属于临时性生活困难补助性质的支出。 

第三条规定,以上规定从1998年11月1日起执行。 

因此,从福利费和工会经费中支付给单位职工的人人有份的补贴、补助不属于免税的福利费范围,应当并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

源于xiaochenshuiwu

上一篇: 我国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趋势
下一篇: 会计一定要知道的5个一般纳税人常识!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服务项目 | 办理流程 | 表格下载 | 政策法规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杭州卓扬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公司注册,杭州下沙代理记账  技术支持:玄唐科技
网址:www.hzzycwgs.com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盛泰名都中心19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