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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零申报”的4个“坑”,又让很多财务人中了招!
浏览次数:407 日期:2018/10/18

下沙代理记账

1

关于零申报


零申报:纳税申报的所属期内(如11月申报所属期为10月份)没有发生应税收入(销售额),同时也没有应纳税额的情况,称为零申报。


这时候,估计很多老板内心会有点窃喜,那我申请“零申报”不是赚了,不用纳税了。


如果有运营,即使没有业务,员工、办公室、水电费、通讯费等基本费用支出总该有吧,账目过分“一清二白”,当然被税务局盯上,约谈!


因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或者一年内累计六个月零申报属于异常申报,将会列入重点关注对象。


2

长期“零申报”的危害


1、罚款处罚


有收入应该纳税,一如既往的零申报,这叫偷税,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还会被处罚款。


2、影响纳入信用等级


连续3个月或累计6个月零申报,纳税信用等级就不能评为A级了,如果提供虚假的申报材料去享受税收优惠,那你就是得不偿失,你纳税信用直接晋升为D级。

3、发票减量


如果企业长期零报税,并且纳税人持有发票的,则发票就会被税务降板降量,还要纳税人定期到税务机关进行发票核查。


所以,各位老板们,想要公司能越走越远,千万别铤而走险!


3

零申报的四大误区


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免税收入是否可以做零申报?什么时候才做零申报?不少纳税人对零申报一头雾水,下面就和税政君一起用案例扫清零申报的四大误区吧~


误区一: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当月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增值税免税的优惠政策,在申报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不用缴纳税款≠零申报,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0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误区二:当期未发生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新开立,没有发生收入,但已经发生增值税进项,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按照有关规定做认证处理,我公司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新办企业当期虽未发生收入,但发生了进项税额,因此不能做零申报。正确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申报表对应的销售额栏次填写“0”,并将当期已认证的进项税额填入申报表中相关栏次,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留待下期继续抵扣。


误区三:免税收入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从事国际货物运输代理业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已按相关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当期销售额全部符合免税条件,可以做零申报吗?


答:不可以。虽然按照规定办理了增值税减免税备案,应纳税额为0,但是企业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应向税务机关如实申报,正确的申报方式是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第12栏次如实填写享受免税优惠的数额。


误区四:已缴纳税款做零申报


问:我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收入根据客户要求去税务机关代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缴纳了税款,请问我公司在申报当期增值税时,是否可以做零申报?


答:不可以。虽然企业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已经缴纳了税款,但依然不能简单地进行零申报处理。正确的处理方法是在申报表的相关栏次如实填写销售收入,网上申报系统会自动生成企业已经缴纳的税款从而进行冲减。

来源:中国税务报、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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