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0571-86871559
This text is replaced by the Flash movie.
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地 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盛泰名都中心1911室
电 话:0571-86871559
传 真:0571-86871559
手 机:15382389255/18868435798 张会计
Q Q:584802126 微信15382389255
政策法规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发票9点请会计人务必牢记!
浏览次数:338 日期:2018/7/30


1.企业经营地址和注册地址不一致,下沙代理记账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按照税务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上的地址开具。


2.增值税专用发票写的是“开户行及账号”,所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填写企业基本开户行及账号。


3.销售方开具发票时,应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相符的发,购买方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也就是说卖啥开啥,不得变更,比如提供的是住宿费,开具“旅游服务”的发票。


4.严格按照《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开具发票,采用新系统开具的发票不能”办公用品”、“材料一批”、“礼品”出现这样的笼统开具行为,比如《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中有一个明细类别是“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因此,发票摘要写“纸制文具及办公用品”是符合规范的,但是只写“办公用品”是不符合规范的。


5.发票上的单价数量,按相关税法规定发票信息需要依次据实填写,销售货物,需要将单价、数量、金额体现在发票上;如果属于服务劳务,确实没有单位数量的可以不体现。


6.由于开票时有限额,销售货物不能一次性全开,分开开具发票时,会出现数量是小数,比如“0.4台”,只要分开开具的发票数量总额是与实际销售数量相符即可。


7.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的填写,税务上没有要求,但建议最好如实填写开票人员姓名,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最好不要是“管理员”,顺便提醒一下取得一些新成立商贸企业(查当地工商局网站就知道是不是新成立的)开具的大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开票人是“管理员”,要特别提高警惕。


8.增值税发票“开票人”和“复核”能否是同一个人,税务上没有要求,但是从内控管理的角度,“开票人”和“复核”应该不是同一个人,特别是收到一些相对企业来说大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人”和“复核”最好不要是同一个人。


9.成品油专用发票在发票的左上角有“成品油”三个字。


以上仅供参考,如当地税务部门有不同管理要求,按照其要求执行!但是光靠一张发票并不足以支撑业务的真实合理的。

本文来源:中国会计视野、xiaochenshuiwu、国家税务总局、新华网、北京朝阳税务、每日会计实操,由“会计职称考试”整理发布

上一篇: 我国代理记账行业的发展趋势
下一篇: 会计一定要知道的5个一般纳税人常识!
网站首页 | 公司简介 | 服务项目 | 办理流程 | 表格下载 | 政策法规 | 人才招聘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杭州卓扬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杭州下沙公司注册,杭州下沙代理记账  技术支持:玄唐科技
网址:www.hzzycwgs.com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下沙盛泰名都中心191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