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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记账操作规范
浏览次数:898 日期:2015/4/23
代理记账操作规范
  杭州下沙代理记账对各种账簿、凭证、表格必须保存10年以上,销毁时须经主管税务机关审验和批准
  一、代制会计凭证
  会计凭证按其填制的程序和用途不同,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两种,注册税务师代制会计凭证主要是在审核原始凭证的基础上代制记账凭证。
  1.审核原始凭证
  二、代为编制会计账簿
  1.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应由纳税单位的出纳人员登记,注册税务师审核有关凭证和登记内容。
  2.总分类账一般应采用借、贷、余额三栏式的订本账。
  3.明细分类账是总分类账的明细科目。明细分类账一般采用活页式账簿。
  4.注册税务师将上述账簿登记编制完毕,还要进行对账工作,在会计期末进行结账,并为编制会计报表准备数据。
  注意会计科目
  (1)个体工商户会计科目中的“本年应税所得(相当于本年利润)”、“留存利润(相当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是不同于企业会计制度的科目。
  (2)期末企业的各项收入、成本费用转入本年应税所得,不能在税前列支的成本费用通过“税后列支费用”,转入“留存利润”。   三、代为编制会计报表
  四、代理纳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的所得税,应单独填报《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它要依据应税所得表按月填报并附送有关财务报表,在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实行多退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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